羊大為美‧人人想吃
早期的老夫子漫畫,常見老夫子被人家當作羊牯宰殺:在街邊賭博,被人欺騙;進餐廳吃飯,被殺得囊空如洗還要留下來洗碗。
華人形容易被騙者如肥羊被人宰,應是典出《說文解字》段玉裁的美字從羊從大,羊大為美。美原指羊肉美味好吃。有些美學家甚至說,美是吃到肥羊感到的快樂。羊肉太美味,太好吃。因此,羊成了古代中國人獻祭給上帝的主要犧牲之一,稱為少牢。更為隆重的祭物則是肥牛,曰太牢。
華人是一個幾乎甚麼都吃的民族,會飛的飛機、會游的船艦不吃,會走的幾乎連人都吃:我們不是常喊“吃人!吃人!”嗎?阿扁就曾訴苦說其副手呂秀蓮“吃人夠夠”。故此,對肥羊這美味,人人想吃,是極為正常的事。
就因有太多連人都敢吃的人,故此也就衍生一種防衛性機制:人怕出名豬怕壯,不作肥牛肥羊肥豬,免得被人宰來吃掉。但這也只是理想,實際上像我們這種跟老夫子同為瘦牛瘦羊瘦豬,人家也照吃不誤。只不過,肉不多,損失不大而已。
像世界上最有價值的歌星麥可積遜就不同了。
他這麼年輕就去了,因素很多。其中一個明顯的,他就像一隻超級大肥羊,身邊的狼豺虎豹,時時刻刻都要撲上前去喝其血噬其肉,畢竟太肥太美味了。
算一算,他去一趟日本亮相,酬勞是100萬美元。但身邊的狼豺虎豹分食了80萬,他只得到區區20萬。
其他不說,單單打造一個像無底坑的“夢幻樂園”,中間經手打理人,有幾個會是冰清玉潔而不像政府工程中的貪官污吏大撈一把?有理性有常識財務規劃者,會支持他挖這麼一個無底坑讓他墜入債務的深淵嗎?
他長期打針吃葯多過吃飯,已經瘦到剩下37公斤,但這次籌劃的演唱會,竟然不是他所以為的10場,而是他皮包骨的病體所不可能負擔的50場。
身邊到底有幾人把他當人?他是不是更像一頭超級美味肥羊?只要一息尚存,有機會的人,就會趕快噬上一口。
羊大為美,肥美之後,想要不被在身邊虎視眈眈,垂涎三尺的狼豺虎豹剝皮拆骨吃肉,真的很難。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黃子‧自由撰稿人‧2009.07.03
Wednesday, July 0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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