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妻仍可交女友
华人从争取自由恋爱到实施一夫一妻,这文明制度,也有整百年了。不过,这和全世界华人地区的民主进化,有相似之处,有些人,仍处在“半猿半人”状态,尚未全然进化“成人”。
“毛红直”的蔡部长坦然承认自己为性爱光碟的主角,在社会舆论,“坦白并未从宽”的情境下,当机立断,辞官。随后,他说,有女朋友是平常的事,独他倒楣,被人拍下隐私。
大官人、大丈夫有女朋友是平常事。只要不像蔡部长这么不幸,大家都已习以为常,不以为异。只要男的财雄势大位尊,通常妻儿只能学习忍功,忍无可忍时还得继续再忍。若不忍,唯有求下堂去。若是碰上土著部长,可求取几千万到上亿的瞻养费或分手费;若碰上无良的薄倖郎,失去尊贵的夫人地位及家庭之后,分不到多少家产,连每月的瞻养费也未必拿到手。
除非自己的本钱够厚,像黛妃的小号双人床,多了一个人觉得太挤,唯一“你做初一,我作十五”,各玩各的,最后离异,光芒仍然四射。不幸香销玉殒,还有风光大葬。普通人,一离婚,就啥都没剩。
许多人会觉大官人、大丈夫而有女朋友,是一椿“光彩”得可以笑傲江湖的事。妻儿默默长期咀嚼苦果是理所当然,无可厚非之事。反过来,若有夫之妇的女官人、女强人也交男朋友,即使没被人拍下性爱光碟,东窗事发时,她也会像蔡部长那样敢做敢当,赢得掌声吗?
一众大男人,会为她拿得起放得下而喝彩吗?或者,她早已被“淫妇、潘金莲、武则天”等等最难听的名词、形容词咒骂声淹死了──若那为夫的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向天下人表示自己已经原谅爱妻了──他恐怕会被龟壳砸得头破血流。
男女平等,天秤仍倾斜一边,因此一夫一妻制仍像个半猿半人的怪胎,大男人有妻有室之后仍可交女朋友。女人有夫之后,却不准养情夫。其实,对婚姻不忠不贞,不论男女,都不应该。
黄子.2008/01/09
Saturday, July 1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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