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在紙上的工程
《儒林外史》39-40回寫的是蕭雲仙奉父命去松潘投軍,為國效力,征討叛亂。雲仙果然不負父望,殺敵有功,亂平之後受委監督築城。這猶如今日有功勞苦勞的朋黨分到的工程,按理是肥缺。可是,建竣了週圍十里城牆、城門六座、衙署五個的大工程過後,他出榜招集流民入城居住,又叫百姓到城外開墾荒地。為了灌溉農田,他又動支錢糧,雇用流民,大興水利。最後照實數報上給兵部,總開銷為1萬9360兩1錢2分5毫。但經工部核算,說青楓城附近有水草,燒造磚灰容易;而新集流民充當工役,工資便宜。也即是,朝庭僅付城牆建築費。墾荒興水利的工程,不認賬,勒令他退還7525兩銀子。
為國為民做了好事,以致青楓城百姓在功成之後,在城外蓋了座先農祠,在農神旁還供了蕭雲仙的長生祿牌。一毫也未虛報的蕭雲仙,只好回老家,向父告罪。最後是老父傾家蕩產拿錢出來賠償,還短了300多兩。
《儒林外史》寫的是明朝“衣冠”,實際是18世紀的清朝社會。在那貪腐也已制度化的政治結構,並非所有的工程都可以虛報浮報,任由包工程者胡作非為。即使像蕭雲仙這等並未中飽私囊的老實人,做多了,也只有賠了夫人又折兵。顯示工部的KPI沒有流於虛設,核減其數也非全無道理,只不過道理不等同真理而已。
在有KPI之前,大馬也不知有多少工程在投標開工之後,不斷加碼超支的,若相關部門不願讓工程擱置,唯有繼續增加撥款。從今以後是否會繼續保持這慷慨豪邁傳統作風,不知。
不過,像清庭工部那樣,就事論事,核減蕭雲仙的支出,罰他賠款,這可是獨立以來沒有的奇事。反而是翁詩傑敢敢捅破的巴生港口自由區,雖然已陷入十面埋伏,仍然勇往直前,揭露出5到10億的超支,而有些所謂工程竟是子虛烏有的空中樓閣!像這樣的海市唇樓而支去數以億計的工程,是空前的傑作,還是眾多傑作之一,只因碰上膽子最大的老翁,才露餡?
腐敗的清庭工部,遠在千里之外,也不必實地調查,就可按情按理,計算工程所報有否虛浮、符合規格。我們卻要等到有敢怒敢言,看來也敢作敢當的翁詩傑,才能查出這“片面之詞”的超支虛報。如此看來,清朝官吏的算盤,比我們精密的電腦,還算得精準。
星洲日報/六日譚‧作者:黃子‧自由撰稿人‧2009.08.14
Wednesday, August 1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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