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覆歐陽先生的兩點
歐陽文風先生心存厚道,先後在專欄中不題名地言及在下。吾生淺陋,同時也學不會躲在暗處“真人不露相”,所以,既然點到,只好“自動現身”,“對號入座”了。
先生在〈見證、故事、還是謊言?〉一文中提及的出版社負責人,正是在下。〈你還可能“絕對”相信?〉中的“最近我國基督教衛理公會一行人”,那沒有臉孔的一行當中,也有在下。
先說我和內子受騙,也連累了許多弟兄姐妹一起受騙,前後約6年,當中有段時間是日夜照顧那位“患血癌”的好友。最後在許多人鼓勵下,不惜冒沽名釣譽之風險,鼓勵那位好友自撰並出版與血癌奮斗的見證。生平最怕沽名釣譽之行,此書出版後,僥幸沒有遭到這水洗難清之災。她奮斗的經歷也幫助了許多讀者,但更大的災難是,書出之後,她的舉止和所編造的故事情節日益離奇,漸漸啟發疑竇。當我們開始懷疑,她為挽回我們信心的“手段”也愈劇烈,最終發覺竟然是個騙局。事發之後,文橋理事會也聘請私家偵探調查,事後她一走了之,我們要求她交待不果,唯有登報尋人,她家人要求放她一馬,並願意賠償損失。我們不接受賠償,但恐發生更不幸的事,唯有罷休,但刊登道歉啟事,收回半真半假的見證。我們秉持基督的教導,以愛心待人,從未存心欺騙任何人。我們是這場慘痛鬧劇的受害者;我們問心無愧,只能嘆自己有熱心愛心,唯缺照妖鏡般的銳利眼光。
一個絕頂聰明的大學畢業生,教書也十分稱職,受學生愛戴。不好好過自己的日子,卻到好友家“養病”,如此處心積慮地的“騙局”,真是千古難得一見。有人這麼莫名所以、兩敗俱傷地行騙,不表示這種個案會普及化,也不表示極端的例子會成為一般的情況。因為受了這3天3夜也未必能講清楚的傷害,就表示從此以後,我們不可以相信任何人所作的見證了?我們報導了兩個同性戀改變者的見證,就是在重蹈覆轍?
歐陽先生說我們不看多少所謂前同性戀運動領袖後來接二連三走出來,承認所謂改變的見證不過是謊言。然林大樹多,什麼鳥都有,我們相信有人的見證是謊言,但不表示所有改變者的見證都是謊言,包括我們所寫的兩位,歐陽先生是否已有證據證明他們在撒謊?否則,是否有一竿打翻全船人以及含血噴人之嫌?這難道不是閣下在報上不斷重覆,談了十多年的以偏概全的謬誤嗎?
其二,歐陽先生怎知別人“不看第一流的學術期刊與心理學家、包括不少權威性醫學與心理組織已表示同性戀並非反常、不算病態、不是問題,強制改變性取向禍害更大”。別人是否可以看了兩方的論證,仍選擇傳統的論述?“支持”歐陽先生說法的專家學者固不乏一流者,但反對此說,主張適反說法的心理學家、醫生、個人及組織等,全是九流的蠢蛋、神棍?歐陽先生選擇相信的說法,就是證據,就是鐵打的真理;別人選擇相信的說法,就是抑制證據?第一流的學術期刊固然有其權威性,我們當尊重,但也別犯上訴諸權威的謬誤。這是先生十多年來苦口婆心恨鐵不成鋼,責之甚切,不吝持續教導的獨立思考法門之一。話說當年愛因斯坦已是世界一流的科學泰斗,二戰時在第一流的學術期刊發表了一篇論文,西南聯大一個學生,連科學家都不算,卻嗤之以鼻說全無創意。這名不見經傳的“狂生”叫楊振寧,後來因修正了科學泰斗的理論而得諾貝爾獎。權威不等同真理呀,這是歐陽先生十多年來對淺薄的大馬華文報讀者的教誨。
說到衛理公會會督一行人拜訪《星洲日報》,並將澄清大馬衛理公會立場的文告交給報館,說衛理公會“誤將葉金豪博士當作新加坡人”。事實是,英文版說葉博士是Singapore resident,並無謬誤。中文版因不確定譯成“新加坡國民/居民”,也沒錯。記者引述文告略去居民逕用國民,這本無關宏旨,既然葉博士和歐陽先生一再捉住來作文章,只好說明。
歐陽先生說“連一個當代人的國籍,如此簡單的事也會擺烏龍……”似乎就進而推翻全案,未免把複雜的爭論簡單化了。一個當代人的國籍,除了像愛因斯坦是德國公民、法國公民、美國公民,才會攸關歷史的走向。普通人,痛癢不大。除非想參政,或當上我國的正副部長之類,閣下除了是大馬公民,是否還持有他國的永久居民或國籍,那才有問題。葉博士去國數十年,是否該國永久居民、公民,他若不說,一般人如何得知?不知又有何人命關天的大礙?況且,當初葉博士在新加坡為歐陽先生的大作站台,歐陽先生說大馬衛理公會“慌了”云云,這真是不知從何說起?大馬衛理公會信徒十多二十萬,誰慌了?若非閣下昭告天下“前新馬衛理公會會督”為您站台,其一,大馬衛理公會還有多少信徒知道葉金豪博士是吾會的前會督?連他是誰都不知道,誰的神經系統如此敏感、心靈如此脆弱,一踫就慌?有什麼科學數據可提供嗎?而且,閣下的書魅力真如《哈利波特》,全馬衛理公會的信徒都如痴如醉,引項以待,或如臨大敵,枕戈待旦?有沒有人在尊書一出版就號召群眾走上街頭示威燒書抗議,並密切監視閣下一舉一動,看看找誰來助陣站台?葉金豪博士是根留大馬,身在獅城,心在世界,或在國際上擔當什麼偉大的高職,既跟我、跟當今大馬十多二十萬的衛理公會信徒(除了當中或許有其親友,另當別論),沒啥關設。他是美國、新加坡或哪的永久居民、公民,跟我們沒關係,我們不知道,正如世上有太多人太多事,我們不知道,就是愚蠢就是無知就是愚昧嗎?跟我們所相信的論述無關!只因為閣下用盡火力宣傳他是“前衛理公會會督”,引起一些會友的混淆,衛理公會才不得不以“官方”的立場表態。直到2004年,大馬衛理公會仍然民主理性地公開在總議會大會上討論同志問題。大會的議決,如發給《星洲日報》的文告,非僅止於現任會督本身的立場而己。
囉囉嗦嗦佔取了寶貴的篇幅,罪過,希望可以回答先生的責難,也希望到此為止。人生苦短,可作、應作的事太多,應該關懷、必須關懷的事更多,別只耗在此吧。
星洲廣場‧作者:星洲日報/回應.黃子.04/11/2007
Saturday, December 1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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