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億是錯還是罪?
甚麼是犯罪?甚麼是犯錯?
小明在班上和大牛吵架,吵輸了,不甘願,一口痰吐在大牛的臉上。老師說小明犯錯,除了要小明道歉,又罰站20分鐘。
大朱偷了阿龍的橡皮擦,老師說這也是犯錯,除了命他退還,還打手心兩下,下次再犯就記過。
黑鬼在夜店喝酒,跟高佬口角,兩人打起來,黑鬼砍了高佬三刀,斬斷他左手。
這是犯錯嗎?
砍人的黑鬼,可以罰站,
記過了事嗎?
幼稚園的學生給你的答案,也許是。
羅拔身為特許會計師,擔任一家掛牌公司的CEO,舉凡公司採購,他都3000變三萬;公司收購企業,他3000萬變一億。一年吞掉公司幾億,東窗事敗,這也是犯錯?
A錢的羅拔,董事部可以把他從CEO調他去當財務總監或倉庫主管嗎?
白痴的答案也許可以。
但警察叔叔會說這是刑事罪,控上法庭,黑鬼可能被判坐牢10年,羅拔可能罰款千萬兼坐牢15年。
因為他們不只是犯錯,他們都是了刑事罪。
犯錯跟犯罪有別,後果絕對不同。
年年總稽查司報告出來,種種弊端:兩架手提電腦買了8萬4000令吉、204本教科書買了35 萬8476令吉、4天之內一輛官車在同一油站打油1349令吉、一支螺絲起子1000令吉……,這種種行為,白痴也知道這不是犯錯,知錯能改,就善莫大焉的。這是令人髮指的貪污舞弊,是刑事罪,就像查宮和2400萬的基宮,毋須動用蘇格蘭場或007鐵金鋼,只要有新加坡或香港這樣的反貪污委員會官員,一定可以查個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給所有罪犯公平的裁制,給國人一個清楚的交待,還馬來西亞一個乾淨。
星洲日報/六日譚‧作者:黃子‧自由撰稿人‧2009.11.04
Monday, December 28, 2009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