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黨跳槽須休妻
紀曉嵐有一奴僕王成,他形容之為“性情乖僻”:剛剛與妻子嬉笑,忽然變臉叱責,並要她伏下受鞭笞;鞭打過後,又和她嬉笑如故。或者,鞭了幾下,又摟抱妻子嬉笑,然後說:“過後還要再補打幾鞭。”
一天之中,如此反覆幾次。妻子畏之如虎,王成高興時,她不敢不強顏歡笑;當他發怒時,她也不敢不逆來順受。一日,向紀太夫人哭訴。紀老太太問王成怎麼回事。奴才跪著說:“我也不知為甚麼?總是身不由己。一下子覺得她可愛,一下子又覺得她可憎。”
老太太以為這是佛教的夙冤。怕她自殺,就打發他們夫妻走了。
後來王成死了,其妻非但不戴孝,反穿起紅衣慶祝。
紀以儒家倫理認為:夫為妻綱,乃天經地義。為夫者尊貴不及君王,親近也不及父親,妻字同 “齊”,即夫妻平等之意。他的批判卻是:王成固然酷暴成性,可是並未置妻子於死地。只要仍然同居一屋,就仍然為“天”。丈夫死了不穿孝服,反而穿上喜服,是悖逆倫理――所以,她被虐待也就不值得同情憐憫。
讀了紀曉嵐的論斷,也怪不得五四的知識份子要怒斥禮教吃人。
一下子“妻”“齊”同義,說是平等;一下子又說丈夫是“天”。是天就可以對地為所欲為地施虐。暴虐者只要不置受害者於死地,為妻者就只有從一而終地逆來順受,直到施虐者死了還要披麻戴孝哀哭,才算克盡婦道。難怪女性主義者要狠批這夫權是霸權雲雲。
奴才王成縱使並非性變態如上世紀80年代死於愛滋的法國哲學家福柯,至少也是心理變態的虐待狂。
被虐待受壓抑了一輩子的可憐王妻,在他死後終於可以穿紅衣慶祝“逃出生天”,其情可憫,猶忍心道貌岸然批判之。
不過,這也不怪。看看蘇丹的法庭,鞭打穿長褲的婦女,現在又要對付戴胸罩的婦女,因為製造虛假的堅挺引起他們錯覺的情慾。再看看回教黨同志們的新招,以妻子的名譽發誓,要是退黨、跳槽,也要休妻。男人退不退黨,跳不跳槽,豈是妻子所能控制?正如丈夫在一丈之外偷不偷腥一樣,沒有多少妻子鞭長能及。男人幹了不三不四的好事,卻要妻子付上代價。這是哪一門子的大道?
紀曉嵐活在中古世紀,受時代限制,我們理解。回教黨的同志呢?千年不變乎?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黃子‧2009.11.11
Monday, December 28, 2009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