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8, 2009

黃子評論 18/12/09 言路

反貪官服不過貴了150%

多年以前,本地歌壇興起了幾個女童星組合,頗受歡迎。

佛要金裝,人要衣裝。小童星們台上台下更是少不得要最IN的名牌時裝。據說,有此榮登星媽的媽媽們,為了使小童星出得場面,不惜遠征“產星聖地”香港,採購名牌,裝扮寶貝。

江湖傳言,一套幾千,以致幾萬,並不吝惜。

在大馬,連非星級的所謂城中“名媛名人”,出席甚麼豪門夜宴或舞會的,身上所穿所掛所戴所佩,價值數十萬令吉,等閒事也。

讀2月河的康雍乾三部歷史小說中,寫到宮中有大法事,和尚、道士在“斗技競藝”時,不也在價值連城的袈裟、道袍上決高低嗎?

無論紅塵內外,衣裝都是馬虎不得的重頭戲。

因此,公正黨加埔的國會議員馬尼卡,報警指最近落馬,以便把時間還給家人的反貪委會主席阿末賽益,耗了750萬令吉,購買1000套官服涉嫌貪污。對“衰多口”的阿末賽益,是不是棒打落水狗?乘人下台,踢人一腳的小人動作?

官袍從來都是價值不菲的玩意。翻翻2月河的小說,即知,那些沒有油水可揩的窮京官,除了吃喝大成問題,許多大人身上那唯一一襲的官袍,破爛骯髒邋遢像狗皮――癩皮狗的皮。康乾盛世的京官,還慘過《官場現形記》中那些等補缺的窮官,因為後者尚且有錢租莊嚴的官袍撐場面。

既然官袍原就是昂貴之物,貴為反貪委會這熱可炙手,權傾天下,沒有官或貪官不畏之如虎的衙門,預算治裝費,自須符合他們的聲威,豈可隨隨便便。

馬尼卡說,要是反貪委會高層肯從巴基斯坦入口,每套200令吉足矣。

淺見以為,此言差矣。星媽採購都往東方之珠去。要求威武的反貪委會到落後大馬幾十個馬位的巴基斯坦去,倒不如叫他們去夜市場、Reject Shop買便宜貨。

官家部門採購,用的是公家的錢。豈能要求他們像買菜的阿嫂,一檔一檔去作比較;他們也不是經營之神王永慶,管理開支,連員工燒開水都要在水壺嗶第一聲就熄火以節省能源,所以任何採購都是透明化的公開招標,價低者得。勤儉才能興家旺業。

如此銖錙必計,若婦人狀,若商賈狀,官威受損,誰負責?

幾十年來,總審計署每年出爐的各部衙門採購,莫不是3000變3萬的乾撈麵,比市價貴上幾千或上萬巴仙。今回阿末賽益的每套官服比市價不過貴上150%,相對之下,是比別人省下幾千或至少幾百巴仙,馬尼卡竟然報警要求徹查,是何居心也?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黃子‧自由撰稿人‧20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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