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私德休多管?
在這主流論述:兩個成年人,只要是你情我願,想怎樣就怎樣,男歡女愛、後庭花、虛凰假鳳,他們都有絕對自由──只要沒危害到公共利,旁人不應說三道四,多管閒事。否則,即為攔阻地球轉的“衛道之士”。
如此一頂帽子扣上,簡直就成了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是偽君子,是毒蛇的種類。包括談政治人物,也不可隨便扯到私德。扣上一帽,再加一棍,看你還不暈倒在地。
選總統不是選教皇,誰還談道德,連法國老嫗也要呸一聲才罵鄉愚。只要能治好國家,管他是否在房中淫人妻女,若那些女人都是成人的話。
如此說法,也並非全無道理。諸葛亮常自比為管仲、樂毅。管仲,孔夫子也對他十分推崇,說若非他,大家早已淪為蠻夷治下的百姓,斯文喪盡,披散頭髮,左開衣襟。梁啟超評價他說:國史上第一流人物、中國最大之政治家,而亦學術思想界一鉅子也。
這位輔佐齊桓公成為五霸第一霸主的功臣,私德並不怎麼樣,打仗躲後面,逃命跑第一:知己好友鮑叔牙因他窮,出本錢送他紅股合作生意,虧了算鮑叔牙的,賺了他就作假賬多分給自己。在鮑叔牙極力推荐之下,齊桓公不但不殺他,還重用他。他的蓋世才華,才得以發揮。他發達之後,吃喝玩樂、奢華浪費的生活舉止,像個沒品味的暴發富。
但,大家都不在乎這一切,因為管仲的能力太高了。瑕不掩瑜。
這是否表示政治人物的私德、私生活,可以完全不受約制,可以為所欲為呢──只要他沒有危害到“公共利益”?所謂的公共利益,又如何界定的呢?
有位明星早已結婚生子,但不公開,除了要保持私隱,不受干擾、票房等等之外,也考量到一旦公布,會導致瘋狂、病態的女粉絲失望、崩潰、甚至自殺。結婚並非私德有虧,但為了所謂的公共利益,不願造成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此乃社會責任感的體現。政治人物即要“治國平天下”,可以全無社會責任嗎?
兩個成人,你情我願,就可以有婚外情嗎?若是婚外情,不就傷害到他者的感情和利益嗎?只要有他者的感情、地位、利益受損,這還算是私德、私人領域嗎?政治人物可以不理會這些嗎?
交通規則,旨在保護公眾利益和安全。戴鋼盔、扣安全帶,若不強制,許多人就不肯戴不肯扣。他們不戴、不扣並沒有危害到公眾利益,為何要強制呢?
同一道理,政治人物可以隨心所欲跟這個那個有一手嗎?
如果政治人物喜歡唱後庭花,也有人喜歡被人家“唱”,大家都是成年人,別人該不該說三道四嗎?肛門的用途是排糞,若那幾寸長的直腸讓別人來作其他用途,結果受傷感染病毒,甚至直腸掉出來。這種傷害跟吸毒,跟沒戴頭盔的危機,是屬於私人領域還是公共領域?
許多染上性病如愛滋病的,結果醫葯費生活費都由親人、政府用納稅人的錢來承擔,這算不算公共利益受損?
總可以討論吧?
政治人物應該享有私人空間,但必須知道,與凡夫俗子比較,其私人空間相對小。雖然說私德與公德應該分家,但他們“私德”的界定,在客觀在現實上恐怕也比普通人小。政治人物雖然不必像宗教人物那麼道德高尚,但也切記是公共人物,人們的要求較高,自由較小。
況且,一個人私德不行,公德就能行?如果在私德上不能自我約束,在公德上的約束能力豈不相對減弱?期待政治人物有高尚私德,才能進一步要求有較高的公德。
星洲日報/星期筆匯.黃子.2008.10.05
Tuesday, October 0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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