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30, 2008

黃子評論 05/01/05 言路

亞洲地震海嘯
災劫後,印尼政府該作什麼?

每當天災人禍發生,政府的首要工作自然是救災,像多年前日本發生大地震,政府的反應遲鈍,反而是黑幫迅速見義勇為。前者飽受批判,後者贏得美譽。

可是,在有些比較落後的國家,特別是像印尼這樣監管鬆懈者,政府的首要任務,不應只是救災,同時並進的,應包括維持治安。尤其是對數十年來歷盡災劫的少數族群,華裔。

從荷蘭這不義的帝國主義統治開始,當權者就對印尼經濟建設有極大供獻的華裔百般剝削,不公義地對待,以之為代罪羔羊。獨立之後,華裔更是動輒成為殘暴政客的犧牲品來轉移視線。每當有天災人禍,印尼華裔就自動成為搶劫燒殺強奸的對象。在大獨裁者蘇哈多垮台之後,印尼已換了3個總統,對於華裔的基本人權,雖說已略有改善,但從這次海嘯大災看來,對於華裔的性命財產安全,仍然有置之自生自滅的態度。

全球應向印尼政府施壓

亞齊省自遭災以來,華人在同受天災浩劫之餘,尚要面對人禍,暴民針對性的搶劫,而政府明顯地對每家每戶成為搶劫對象的華裔,全無保護措施,也未準備作什麼。當外國媒體實地採訪,發現問題的嚴重性,而香港的媒體也呼吁印尼政府制止暴徒搶劫華人時,印尼政府沒有立刻反應,駐馬的大使反而在為暴民開脫,說是迫不得已,缺水乏食,才搶劫以求存,並且,搶劫對象並非單對華裔,是見有糧有水即搶。從媒體的報導顯示,印尼大使的外交詞令十分得體,恐怕與事實仍有距離。退一萬步,姑且接受印尼大使那有一定事實的說詞,以印尼數十年來天災人禍頻乃的狀況,前朝以犧牲華裔來自保,新政府若有誠意,亦應改變態度,採取積極措施來保護同為受害者的華裔,在遭受天災之後,不再受到人禍的劫難。

另一方面,政府怎可以對天良泯滅,乘機發國難財的航空公司就地暴漲價錢,作第三度傷害災民的邪惡之舉坐視不理呢?

印尼朝野過去對待華裔的種種不公義,可以事過境遷地寬恕,可是不能忘記,並且,全世界有公義之心的人,都應起來向印尼政府施壓,要求,從此以後,每當天災人禍,政府有責任同時並進,即救災也派軍警保護少數民族或宗教群體。

為了要統要獨,大陸和台灣政權,在全世界有華人的地方角力,拉攏華裔支持自己;當需要投資之時,以什麼血緣鄉情民族之義號召,此時,並不怎麼顧忌到什麼人家的內政。每當海外華裔有難,若非噤若寒蟬,怕別人指責為干預內政,就是輕描淡寫顧左右而言他帶過。對於全世界華裔也好,對於全世界不幸遭人欺壓的弱勢民族群體,兩岸都應有道德勇氣,行公義之舉,以政治、外交策略施壓。兩岸政權,應該挺起脊椎骨作人,莫勇於內斗,怯於對外。不敢單獨行事,亦該設法聯合其他強國,向不義的暴力政府施壓。

當天災發生時,落後國家的政府,在火速救災的同時,應保護弱勢族群免於受第二度第三度人禍的傷害。暴民、航空公司固然罪大惡極,坐視不理,豈算無辜?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黃子‧200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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